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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届校级优秀、优良毕业研究生及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各研究生: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评选2021届香港内部精准10码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优良毕业研究生,并在此基础上推荐2021届市级优秀毕业生。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与办法

全面考察研究生整个在校期间综合表现,在符合以下条件基础上择优评选。

(一)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方面表现优秀,受到师生好评;

(二)在校期间表现突出,成绩优良,曾获得过研究生综合奖学金二等及以上,或获得过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

(三)在校期间无处分记录;

(四)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及文体活动;

(五)主动面向艰苦行业、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者,或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对学院、学校有特殊贡献者,可予以优先考虑。

二、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

  校级优良毕业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5%;

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进行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必须同时为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详见名额分配方案(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校级优秀、优良毕业研究生评选

1.各培养单位、各辅导员评选前核查相关情况,严格按照评选比例及条件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校研究生会、三助中心、研自委可分别择优推选1-2名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工部并提交学校批准。

3.请各培养单位将优秀、优良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于2021年4月12日下午5点前交至研智楼319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

1.实际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尚待下达,各培养单位可按应届毕业生人数1%的比例推荐上报2021届市级优秀毕业生名单,不足1人者可按1人推荐。

2.请各培养单位于4月12日前将将市级优秀推荐审批表(附件4)、汇总表(附件5)及个人支撑材料(汇总表中填写的相关材料)于2021年4月12日下午5点前交至研智楼319办公室。

市级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同时3.研工部将根据各培养单位推荐学生情况,按照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择优评选。

四、其他问题说明

(一)各培养单位在评选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报研工部前,需将评选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公示3天。

(二)本次评选出的优秀、优良毕业研究生若在离校之前有任何违规情况或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其评优资格。

 

 

 研工部

20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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