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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公示及开展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设岗单位、各研究生: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增强研究生实践能力,进一步做好三助工作,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根据《香港内部精准10码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各单位申报、研工部审核,确定了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助教岗位,现将具体岗位予以公示(见附件1)。同时开展助教聘用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用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设岗单位在聘用研究生时,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研究生聘用工作,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贫困研究生;

2、遵循“一岗一人”原则。一个岗位聘用一名研究生,且研究生在岗期间不得擅自换岗、无故离岗等,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聘用程序

1、研究生根据公示岗位自行联系设岗单位,进行应聘;

2、确定录用后,各被聘研究生填写《香港内部精准10码研究生三助岗位聘用表》(见附件2),纸质档于3月5日交至艺术楼319室,电子档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江佳玥, 联系电话:17381237720

三、其他事宜

助教试用期为一个月,设岗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员调换,聘用期间不再进行人员调换。请各设岗单位按照学校助管、助教工作条例合理开展工作,并加强对研究生助管、助教的指导及考核管理。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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