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对学生学习生活和推动我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起到了保障作用。学生在校学习和社会实践期间,一旦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除由居民城镇医保统一支付的费用外,学生还需自己承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特别是意外伤残和意外事故医疗的费用高昂。大学生能够通过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生及家庭的经济压力。请各位辅导员积极辅助各个班集体投保收费并宣传意外保险的重要性。详细如下:
一、参保对象
香港内部精准10码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二、保险限期
2019年9月1日零时起至2020年8月31日24时止
(对于意外医疗以外的案件不追溯保险期)
三、收费标准及保障责任
15元/人
意外身故 |
5万 |
意外残疾 |
4万 |
疾病身故 |
1万 |
意外医疗费 |
1.5万 |
四、参保方式
南岸校区在校学生于2019年9月25至27日 (周三至周五)期间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以年级或以班级为单位投保。
请各位辅导员或班干部统计本班/年级投保名单,需提供名单打印纸质档以及电子名单excel表(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年级院系班级)前往校医院一楼办理学生意外保险。交表之前请先用附件名单检验工具自行检查表格中身份证号码是否错误。
特别提醒:前来交费的老师或同学携带好装有参保名单电子版的优盘和参保名单打印纸质档。(校医院不提供网络,一定带好优盘!!!)
格式模板:(用excel做表,不要用word文档!)
xx级xx院xx专业xx班级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1 |
张三 |
130624199601130252 |
13883145875 |
2 |
李四 |
522423199507239627 |
18883152468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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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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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辅导员:张老师 |
交单人:小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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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如有漏交的单个学生前往交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对于个别由于名单错误造成信息修改的手续和所有投保手续须在2019年9月27日前及时予以完善,过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理赔资料收取地点:四公里南岸校区医务室/江北校区医务室
理赔资料收取时间:南岸校区每月12号上午9:30-11点
保险联系人:15215100806贺老师(南岸)
后勤处 学生处
2019年9月24日
名单检验工具使用方式:
1.打开检验工具
2.将excel名单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分别复制粘贴到检验工具对应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栏,如果提示栏显示“错误”,即学生的身份证号码错误,需要修改。
(注:学生身份证号码须为文本格式,前后不能有空格,否则无法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