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各研究生: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面向本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2023届香港内部精准10码优秀毕业研究生标兵及优秀毕业研究生,并在此基础上推荐2023届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全面考察研究生整个在校期间综合表现,在符合以下条件基础上择优评选。
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能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公认和好评;
2.获得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
3.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比赛奖励或荣誉称号,或主持校级及以上的创新课题,或参与导师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排名前3,或以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第一作者仅限于导师)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论文以见刊为准,英文收录需有检索证明),或其他校级及以上的科研成果(包括资政成果,校级排名前2,其它级别排名前4),或参与编写学术专著3万字及以上(专著中有明确标注所撰写的内容或章节);
4.科研成果的认定参照科研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主动面向艰苦行业、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者,或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对学院、学校有特殊贡献者,可予以优先考虑。
二、评选比例
1.“优秀毕业研究生标兵”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
2.“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0%。
3.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按照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进行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必须同时为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标兵)。
各培养单位按照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标兵、优秀毕业研究生及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指标分配方案(附件1)择优评选。
三、工作要求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标兵、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1.各培养单位、各辅导员评选前核查相关情况,严格按照评选比例及条件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校研究生会、三助中心、研自委可分别择优推选1-2名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工部并提交学校批准。
3.请各培养单位将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标兵、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3月30日17:00前交至明智楼319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以培养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
1.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尚待下达,各培养单位可按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1%的比例推荐上报2023届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不足1人者可按1人推荐。
2.请各培养单位将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审批表(附件4)、汇总表(附件5)签字盖章及个人支撑材料复印件(汇总表中填写的相关材料)于2023年3月30日下午17:00前交至明智楼319办公室。市级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版以培养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3.研工部将根据各培养单位推荐学生情况,按照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和条件择优评选。
四、其他事宜
(一)各培养单位在评选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报研工部前,需将评选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公示3天,研工部审定并公示3天。
(二)本次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标兵、优秀毕业研究生若在离校之前有任何违规情况或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其评优资格。
研工部
2023年3年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