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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信息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三助”岗位的管理,根据《香港内部精准10码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规定,现向各单位征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根据各学院助教分配名额,填写《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香港内部精准10码研究生助教岗位情况表》(附件1),纸质版于2023年1月9日前交至明智楼319室徐老师处(盖章的扫描版发邮箱也可以),电子版发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2. “助教”指导老师需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助教”指导老师需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

(2)一学期内担任2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且课表课时不低于80学时;

(3)在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评教结果排名本学院前50%。

研工部根据各个学院发放助学金人数和当年度教育行业就业人数,结合各需求单位实际情况核定研究生“助教”岗位数量,不足2人的按照2人核定“助教”岗位数量(附件2)。根据“助教”指导老师申请条件和核定的研究生“助教”岗位数量,各培养单位对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助教”指导老师进行排序推荐和院内公示。

3.研究生“助教”岗位期限为一学期,岗位确定后原则上中途不再增加岗位。

4.研究生“助教”的招聘、培训以及考核等工作按《香港内部精准10码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实施。原则上一岗一人,助教和助管不能重复,不能多重上岗,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优先聘用。

研工部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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